每一次开始写blog的时候都会说好久没有写blog了或什么东东的!不是懒惰也不是没时间!像我这种人只会选择性去记我身边的人物,事件或是日子。很多事情过去了,就别去想别去记。如果是对自己非常重视或心疼的,这样的回忆应该写下来,10年后的今天可能你自己看了也感到安慰感到美好。
今晚,lass lass就是我这篇blog的主角也是我第二只chowchow。9.1.2012是它第一天老爸的家里成为我们的一家人。Lasslass不是我买回来的,是我弟弟的。知道我弟的人都会懂他只会享受和狗玩的时候,至于养或照顾是不会去做。当然照顾的工作是我一手包办,我一点都不介意,我还很乐意去做。每一天和lasslass一起睡觉一起玩乐,一点都不觉得有多累。
Lasslass它喜欢咬东西,咬我的脚,咬我的手之外它还是什么都咬。CD啦~衣服啦~包包啦~电话电脑啦~其实,我一点都没有生气它。因为整个下午我都在工作,它就在房间里等到我回来。寻找它要咬的‘玩具’也非常有理由,所以每次回家我都会抱着它跟它说sorry啊~lasslass,要你一个人在房间里这么闷。
我和它的缘分就只有65天,就只有2个月!它很快就离开我。比起bearbear短很多。过世的时候还是小小只很可爱。还记得和它最后一次见面是我关着门准备出去的样子,它和平时一样一副不舍得的样子看着我关上门。
今天,看见自己的大腿有一条被lasslass的脚趾爪伤的伤痕。在lasslass在生之前,这些一条条的伤痕都很在意,东一条西又一条。现在,感觉不一样了。这些都是它留给你的,留给我和之间的回忆。在我上fb的时候,它跳过来爪你的大腿,你在不睬它,它就在你脚下睡觉,睡醒还不睬它就咬你脚趾咬你小腿。这个就是不陪它玩的后果。
Haiz,好想在和它一起跳marry the night,每次play这首歌的时候,一定会抱着它乱跳一场,还抓住它脚动来动去。哈!它喜欢吗?当然不喜欢啦~它的头乱动,还想咬我leh~
打着字,看看它睡的地方,真的会浮起它的样子。我的乖宝贝-lass lass,爸爸想你。